合肥市公示公告
根據《轉發省人社廳 省教育廳 省財政廳 省交通廳 省衛健委關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間有關就業工作的通知》(合人社秘〔2020〕21號)、《合肥市就業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強化穩就業工作若干意見的通知》(合就〔2020〕2 號)等文件精神,對依法參加失業保險并繳納失業保險費用、上年度裁員率符合要求、非因嚴重違法失信受聯合懲戒、上年度未受環保行政處罰等符合失業保險費返還條件的企業可申請享受失業保險費返還,2020年中小微企業失業保險費返還比例為上年度企業及職工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含補繳)的100%。
現經數據核對,由肥西縣失業保險管理中心初審,肥西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擬對合肥市康麗置業有限公司等12家信息完善的中小微免報直發企業2020年失業保險穩崗返還以補發公示返還。公示時間為五個工作日(2021年10月26日—2021年11月1日),如有異議,請及時向肥西縣失業保險管理中心反映。
電話:0551—68841203。
附件:肥西縣2020年度失業保險穩崗返還企業免報直發(補發)明細
肥西縣2020年度失業保險穩崗返還企業免報直發(補發)明細.xlsx
肥西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10月26日
皖公網安備3401040270119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