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通知公告
各縣(市)區、開發區市場監管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合肥市知識產權運營服務體系建設實施方案(2020-2023年)》,根據工作安排,我局擬開展知識產權運營服務體系建設第二批項目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主體
(一)資格要求
申報主體在合肥市內依法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符合《合肥市知識產權運營服務體系建設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規定和項目申報的具體要求。
(二)責任要求
申報主體對申報項目及申報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負責。申報主體存在虛假申報、騙取專項資金違法行為的,依照相應法律法規處理,追回財政資金,三年內取消其申報專項資金的資格,并向社會公示。
二、申報要求
(一)申報程序
申報主體將申報材料電子版和紙質版提交至注冊所在地市場監管局,各縣(市)區、開發區市場監管局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合法性進行初審后,推薦上報至合肥市知識產權局。
(二)申報材料
申報材料應提供紙質材料及電子版。紙質申報材料一式2份,一律采用A4紙打印,裝訂成冊,加蓋申報主體公章和騎縫章。電子版命名格式:項目名稱-申報主體名稱。紙質材料和電子版內容應完全一致。
(三)評審和公示
市知識產權局按照程序進行評審,確定項目承擔單位,審核項目完成情況,并進行公示。
附件:合肥市知識產權運營服務體系建設項目申報指南(第
二批)
聯系方式:
知識產權證券化
聯系人:劉思齊 62315160
地理標志展示推廣中心
聯系人:何彩燕 62315030
2021年11月5日
附件
合肥市知識產權運營服務體系建設項目
申報指南(第二批)
為做好合肥市知識產權運營服務體系建設項目,根據《合肥市知識產權運營服務體系建設實施方案(2020-2023年)》(合政〔2020〕65號)和《合肥市知識產權運營服務體系建設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合市監〔2020〕159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指南。
一、知識產權證券化
(一)申報主體
在合肥市內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二)項目任務
按照《合肥市知識產權運營服務體系建設實施方案(2020-2023年)》要求,成功發行知識產權證券化產品。
(三)申報條件
1.企業注冊地、稅務征管關系在合肥市,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實行獨立核算的企業;
2.具有承接并運作有關融資租賃、債券融資相關業務經驗,具有專業的管理運營團隊等支撐條件;
3.已成功發行知識產權證券化產品;
4.近三年內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無嚴重失信行為。
(四)申報材料
1.項目申請表(附件1);
2.主體資格證明材料;
3.2020年完稅證明;2020年度經審計的審計報告;
4.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出具的資產支持專項計劃備案確認函;
5.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資產支持專項計劃驗資報告;
6.企業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信用·中國”“信用·安徽”和“信用·合肥”網站上的信用公示信息截圖。
上述材料復印件,須加蓋公章。
(五)項目時間
申報時間:2021年11月5日-2021年11月15日。
申報單位于2021年11月15日前將申報材料電子版和紙質版提交至注冊所在地市場監管局,縣(市)區市場監管局11月19日前將申報材料推薦報送至市知識產權局,逾期不予受理。
(六)獎補標準
對以知識產權為基礎資產發行證券化產品的發起單位給予一次性獎勵,獎勵金額為發行規模的5%,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二、地理標志展示推廣中心
(一)申報主體
本市區域內開展地理標志運用促進項目的企業,且有3組以上街區類項目招商運營管理經驗。
(二)項目任務
創新營銷模式和拓展銷售渠道,對名、特、優地理標志集中展示、管理、銷售和宣傳,積極推進地理標志銷售線上線下有機結合,促進產品市場流通和品牌提升。
(三)申報條件
1.項目須坐落合肥市區域范圍內,場地經營面積不低于4000㎡,經營規范,財務狀況良好,具有較好的發展前景和可持續發展能力;
2.項目方給予入駐經營地標產品展示館商戶必要的優惠政策和支持,包括減免租金、線上銷售渠道的拓展等,其中免租金優惠政策期限不低于2年;
3.項目立足安徽,依托長三角,省內各地市地理標志產品展示館須全覆蓋,所售地理標志產品(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和地理標志商標)類別不低于100種;省外地標產品展示館不少于2個所售地理標志產品(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和地理標志商標)類別不低于20種;
4.項目須建立地理標志產品溯源機制,保障所有入駐地理標志產品全過程溯源;
5.項目須設立知識產權和消費維權服務站,確保消費者放心購買、舒心使用,以提高地理標志的美譽度和知名度;
6.項目須采取線上線下相結合營銷模式,并配有固定直播基地及專業線上直播團隊,進行多媒體渠道宣傳推廣;
7.做好地理標志產品產值統計制度。
(四)申報材料
1.項目申報書(附件2);
2.項目建設方案;
3.申報主體資格證明;
4.商戶入駐協議書相關材料;
5.產品檢測機構及人員配備情況;
6.知識產權保護相關情況說明;
7.線上線下銷售平臺建立情況。
8.項目驗收審計合格相關材料。
(五)項目時間
申報時間:2021年11月5日-2021年11月15日。
申報單位于2021年11月15日前將申報材料電子版和紙質版提交至注冊所在地市場監管局,縣(市)區市場監管局11月19日前將申報材料推薦報送至市知識產權局,逾期不予受理。
(六)獎補標準
計劃立項 1項,給予500萬元獎補。
附件1
知識產權證券化項目申請表
申報單位: (蓋章)
聯 系 人:
聯系方式:
申報時間:
合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制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
填 報 說 明
1.本申報表內容作為項目評審和驗收依據,請慎重填寫。
2.申請表的各項內容及附件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嚴謹準確、內容清晰。申報單位對申報材料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3.申請表各欄目不得空缺,無內容時填“無”。
4.申請表中各項根據實際情況填寫,如篇幅有限申報單位可按原格式自行加頁。
5.申請表及相關材料一式2份,一律采用A4紙雙面打印,于左側裝訂成冊,加蓋申報主體公章和騎縫章,同時提交申請表的電子件。
承 諾 書
合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本單位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鄭重承諾:在合肥市運營服務體系建設項目申報工作中,所提供的信息和資料真實有效,如申報成功,保證資金使用合法合規。
如有虛假、偽造、虛報費用等違規情況,自愿接受法律法規和合肥市失信聯合懲戒制度等相關規定的處理。
承諾人: 法定代表人簽名:
(公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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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項目基本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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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單位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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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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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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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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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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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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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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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戶銀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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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賬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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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資金(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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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縣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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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營業收入(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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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凈利潤(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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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類型 |
£類金融機構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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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項目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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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產權證券化產品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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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產權證券化產品發行總規模 |
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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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員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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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人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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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職知識產權ABS模式融資工作組人員人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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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本科人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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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含以上)人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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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區推薦意見 |
(蓋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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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局審核意見 |
(蓋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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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地理標志展示推廣中心申報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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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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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驗收 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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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方式 |
聯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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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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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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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 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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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縣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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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 簽 章 |
本單位所提交的材料真實、完整、無重復申請資助。
法定代表人:(簽名)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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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賬戶 /帳號 |
開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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賬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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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補助金 額 |
元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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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 區 審核意見 |
(蓋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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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批意見 |
(蓋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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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知識產權局 |
2021年11月5日印發 |
皖公網安備3401040270119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