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公示公告
根據《六安市市級中小企業(民營經濟)發展專項資金使用操作規程》(財企〔2019〕373號)《2021年市中小企業(民營經濟)發展專項資金申報指南》(六經信〔2021〕48號)和《關于組織申報第二批中小企業(民營經濟)發展專項資金相關政策項目的通知》(六經信〔2021〕117號)規定,經企業申報,市縣區審核,現將2021年市中小企業(民營經濟)發展專項資金“一事一議”B類項目、政策兌現類項目(第二批)擬支持項目予以公示(詳見附件1、2)。
公示期限為2021年12月7日—12月14日。期間如對公示的項目持有異議,請實名向市經信局、市財政局反映。
聯系電話:0564-3379386;0564-3379895。
皖公網安備3401040270119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