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通知公告
各縣(市)區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
為深入推進我市綠色制造體系建設,助力工業領域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根據工信部和省經信廳相關通知要求,組織開展國家2022年度綠色制造名單推薦及前六批綠色制造名單動態管理工作工作。現就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推薦綠色制造名單
請按照“優中選優、寧缺毋濫”的原則,組織轄區內符合條件的企業、園區開展申報,并對申報單位的資格和質量進行嚴格把關。其中,綠色工廠應從現有省級綠色工廠名單(央企分公司除外)中擇優推薦,綠色園區、綠色設計產品、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符合條件均可申報。
(一)綠色工廠
已發布綠色工廠評價行業標準的,按照行業標準要求進行自評價和第三方評價。其他行業參照《綠色工廠評價通則》(GB/T36132-2018)開展自評價和第三方評價。
重點用能行業能效水平原則上要達到或優于《高耗能行業重點領域能效標桿水平和基準水平(2021年版)》(發改產業〔2021〕1609號)、《煤炭清潔高效利用重點領域標桿水平和基準水平(2022年版)》(發改運行〔2022〕559號)對有關行業規定的標桿值。未規定能效標桿值的行業,原則上要達到或優于相應國家能源消耗限額標準先進值。此外,推薦的綠色工廠能效水平等主要指標應優于我市同行業已有綠色工廠,有關情況請核實后在推薦材料中予以充分說明。
(二)綠色設計產品
綠色設計產品申報范圍和相應標準請登陸工信部節能司網站,在“已發布綠色工廠評價行業標準(2022年9月更新)”中查看,申請產品僅限清單中載明標準的產品。請指導企業對照標準具體要求,編寫綠色設計產品自評價報告。
(三)綠色工業園區
綠色工業園區建設重點是以產品制造和能源供給為主要功能、工業增加值占比超過50%、具有法定邊界和范圍、具備統一管理機構的省級以上工業園區。請推薦符合條件的工業園區進行申報。
(四)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
請推薦行業影響力大、經營實力雄厚、產業鏈完整、綠色供應鏈管理基礎好、在產業鏈發揮主導作用的鏈主企業進行申報。對于電子電器、機械、汽車等3個行業,根據“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評價指標體系”進行自評價和第三方評價。
請于2022年10月8日前將申報材料(綠色工廠一式5份,其它材料一式2份)、推薦文件及匯總表(附件1)報送我局,同時將電子版材料通過工業節能與綠色發展管理平臺(http://green.miit.gov.cn)一并報送。
二、開展綠色制造名單動態管理
請對本轄區綠色制造名單企業或園區加強跟蹤指導和動態管理,建立綠色制造水平關鍵指標定期報送機制,組織所有列入綠色制造名單的企業和園區(附件2)每年填報綠色制造動態管理表,并對動態管理表中明確的各項關鍵指標進行審核。
對于綠色制造水平關鍵指標不符合綠色制造評價要求的,提出動態調整意見,我局將組織現場核查;對于發生安全(含網絡安全、數據安全)、質量、環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稅等企業(以“信用中國”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為準),及時上報并申請退出;對于企業名稱發生變更的,提供工商變更信息證明。
請于2022年10月31日前將前六批綠色制造名單動態管理表紙質材料(一式2份)報送我局,同時將電子版通過工業節能與綠色發展管理平臺(https://green.miit.gov.cn)報送。
三、第三方評價機構有關要求
第三方評價工作由申報企業或園區自主委托評價機構開展。第三方評價機構應對評價報告內容和結果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并與申報主體自評價活動保持獨立性,不參與自評價報告編寫。經查實評價過程存在弄虛作假或故意隱瞞受評價方問題的評價機構將列入黑名單,三年內不予采信其所出具的評價結果。
參與綠色制造評價工作的第三方機構,請于2022年10月31日前將“評價機構年度工作情況報告”電子版通過工業節能與綠色發展管理平臺(https://green.miit.gov.cn)報送。
四、其他要求
請嚴格把控推薦質量,有通知中明確的不得申報情形的企業,一律不得申報。同時要做好典型經驗的總結和推薦工作,充分發揮標桿帶動效應。鼓勵納入綠色制造名單的單位持續開展綠色低碳升級改造,發布綠色發展或可持續發展報告,宣傳綠色制造先進經驗和典型做法,并作出綠色發展承諾,履行社會責任,接受公共監督。
相關標準清單、評價報告和動態管理表模板請自行在工信部節能司網站查看下載。請督促企業評價報告要雙面印刷,內頁不使用銅板紙,封面不使用硬紙殼類材料,書脊位置用黑體字注明申報企業或園區名稱,評價報告正文附目錄,所有附件提供附件號及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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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國家綠色制造名單.docx
合肥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2022年9月30日
(聯系人:邊 力,聯系電話:63538803)
皖公網安備34010402701190號